商业的本质和互联网

许小年
序言 互联网是20世纪的一项伟大创新,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相结合,极大地改变了经济的运行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从零售、金融、通信、医疗,到教育、媒体、娱乐,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无不受到互联网的强烈冲击,行业结构和企业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消费互联网自21世纪初至今经历了它的黄金时期,有迹象表明它的巅峰已过,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时代渐近尾声。工业互联网方兴未艾,移动互联网加数字技术齐头并进,机器互联和人机互联繁荣发展,互联网演化为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谁也无法预测,万物互联的供给侧一旦对接已然高度互联网化的需求端,将出现什么样的生态、什么样的商业模式,将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多少企业家和投资家抓住了消费互联网的历史性机会,跃入创新创业的洪流,造就了谷歌、亚马逊、阿里巴巴和腾讯那样的巨型科技公司,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宠儿。然而,更多的创业者却倒在了走向辉煌的道路上,数以亿计的投资随着他们的失败而付诸东流。一将功成万骨枯,创新必然要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吗?能否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在今后的创新活动中少走弯路,避免重蹈前人的覆辙?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创新的理解。查阅文献,笔者发现两种似乎相互矛盾的观点。 哈佛大学的奥地利籍经济学教授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认为,创新是对现有经济与行业格局的破坏,即“创造性毁灭”,职业经理人可以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依照例行规则管理好企业,却不可能进行创新,因为创新意味着颠覆他们精心维护的现有体系。创新是企业家特有的也是唯一的职能,成功或失败取决于企业家的直觉和勇气而非职业经理人擅长的计划和执行,用于描述企业家的词语是“首创性”“权威”“远见”“智慧和意志的巨人”,他们的行为适合用心理学而不是经济学来解释。 在熊彼特看来,第一,企业家具有非同寻常的思维方式,他从敏锐的观察和丰富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