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中国文学

孙昌武
前言 本书是佛教对于中国文学发展影响的历史的、概括的“描述”。“描述”重点在佛教信仰、佛教思想如何作用于中国文人的文学创作方面。 宗教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现象,是一种主要的社会意识形态。从原始社会“初民”时期直到如今,各种不同类型的宗教一直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恩格斯在谈到基督教时曾指出:“对于一种征服罗马世界帝国、统治文明人类的绝大多数达一千八百年之久的宗教,简单地说它是骗子手凑集而成的无稽之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这一论断,也为科学地认识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宗教提供了指针。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本来就是在充满片面性、表面性和谬误的行程中不断地向着真理前进。从更广阔的历史视野看,宗教也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而且是取得积极成果、起到重大作用的一部分。在人类长远的历史发展中,宗教观念、宗教信仰在相当程度上左右着人们的行动,宗教组织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更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这样的意义说,宗教从总体看乃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推动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另一方面,从人类文化发展角度讲,宗教不仅是这一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众多文化成果的载体,在人类文化不断积累、不断扬弃、不断进步的过程中,宗教一直承担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些也就成为宗教在历史上延续发展、直到如今仍呈现蓬勃生机的基本缘由。做出这样的论断,当然不是否定宗教的消极方面。例如它把先验的、绝对的信仰作为思想观念的核心,造成各种“迷信”;它往往被社会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驯服民众的“工具”;不同宗教相互排斥,往往造成社会分裂,以至挑起宗教战争;更不要说各种“邪教”活动的危害了等等。但承认宗教作为历史现象的这种种复杂性,并不能否认或贬低它在总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积极意义与作用,更不能否认或忽视它在众多文化领域创造的辉煌业绩。 具体到佛教,并不是教主释迦牟尼及其弟子们凭空创造出来的,乃是古代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