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的新视野

[英] 托尼·普罗瑟
中文版序 很高兴拙著能被译成中文。本书的写作目的是阐述监管机构设计和运行的相关原则,而这类监管机构存在于任何将市场运行与社会价值的保护结合在一起的经济体中。笔者诚望本书对中国的学者、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有所裨益。当然,各国国情不同,绝不应该直接移植其他国家的法律而期望它们在新的环境中蓬勃发展,但是笔者相信本书讨论的经验定能提供相当的借鉴意义。 本书出版至今已逾八载。笔者相信,开篇一章提出的一般原则、监管的各种具体类型以及监管的不同理由,仍然是有效且实用的。事实上,在金融服务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监管体系的发展演变表明,这些模式仍有助于理解监管机构运行的实然与应然状态。更深层次的一点考虑是:监管显然不仅是确保私营部门保持竞争并履行社会责任的手段,也是使公共机构更具透明性和回应性的重要途径。 还有一点也变得越来越显而易见,即监管不可能与更为宽泛的治理模式和宪法模式相分离。笔者在2014年出版的《经济宪法》(The Economic Constitution)一书中已经尝试进行了分析。举例来说,这一点显著体现于中央政府日益强调将公共支出分配作为一种监管方式,并且越来越倾向于由政府制定某种形式的产业战略。这两种现象已成为普遍的趋势,不仅限于英国。它们都支持了笔者的观点,即我们不可孤立地看待单个的监管机构,而应将监管机构视作一个复杂的监管体制的组成部分。此外,任何活动都会受到运用不同技术和机构的多种监管形式的影响。所有这些关切使监管设计的事业变得异常复杂,正因此,对相关原则的分析对任何经济体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本书论述了10家监管机构。尽管各家监管机构在运行细节上都发生了若干变化,但是它们仍然存在,而且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唯一的例外是“监管者”,它于2018年4月并入了一个更大的组织,全民健康服务体系改进局(NHS Improvement)。这个机构既要监管健康护理提供者,也要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