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来了

〔美〕斯迪姆·席普·凡迪恩
祸不单行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早上十点 长时间以来,我一直感到非常困惑——为什么那些一流的犯罪学作家们,像艾德蒙·皮尔森、H.B.厄文、费尔生·扬、坎农·布鲁克斯、威廉·博利索和赫诺德·伊顿他们,都没有腾出些篇幅对格林家的悲剧作些细致的分析;现在看来,这不仅仅是我们这个时代非常重要的悬案之一,事实上,纵观整个近代犯罪史,也找不出比“格林家血案”更为特殊的案件。在我重新整理自己为这起案件所做的大量记录与相关的文件之后才发觉,事实上,整起案件的发生并非像它表面所呈现出的那样“无迹可循”,但即便是最能发挥想象力的人,也不可能对案件的缜密逻辑作出正确的推断。 在案发后的一个多月里,由于新闻媒体的争相报道——即便只是以讹传讹的案件概述,也足以满足社会大众被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所勾起的强烈偷窥欲。毫无疑问,世人们都确信自己看到了“真相”——无非是浮于表面的现象——然而没人能够知道,这一连串血案的背后,深藏着怎样荒诞不经的隐情;尽管我是这起悲剧性案件破获过程的亲历者,甚至还私藏着案件侦破过程的记录文件,尽管如此,当我此刻坐在这儿,决定公布案件的第一手资料时,我的大脑还在不停地对自己说:“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长久以来,这一直困扰着我。 案件背后恐怖的阴谋,扭曲的心理动机,晦涩难辨的作案形式……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人性纠葛,世人都无法从新闻报道中读到。而另一方面,仅仅分析犯案的经过是无法弄清楚最后的结果的;只凭借普通的侦破手段也不可能理解事件发生的高度戏剧化情节与违背常理的一面。为什么人们会完全确信警方能够以传统的办案方式解决案子?因为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案件本身最关键的部分——犯罪意图与犯罪行为。由于警察局和检察官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秉着“概不公布案件全貌”的宗旨,因而人们也无从注意到。至于这一切是缘于“即便说出来也没人会信”,还是因为案件本身“恐怖到了无人敢谈”的地步,我也就无从知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