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选

李浩 选 阎琦 李浩 李芳民 注释
前言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唐代是诗的国度,晚近王国维用“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说法来区格历代艺文,闻一多更用“诗之唐”来突出唐诗在唐代文学中的成就。在他们看来,作为唐代文学名片的应是诗歌。这些感觉不无合理处,但稍有些绝对化,其实文在唐代并未缺席,且取得了几可与诗歌媲美的巨大成就。诗文之于唐世,如日月经天,如阴阳合抱,共同镶嵌出唐代文化天空的五彩斑斓。抛开唐文来研究、欣赏唐代文学,无异于丢弃了半壁江山而单单醉心于西湖歌舞,是一种偏安的享乐,也是一种主动的放弃,其对美的追求是残缺的。 一 当前流行的文学教科书或文章选本径直以古文或散文作为唐代文章的代名词。可以说这样的称谓抓住了唐文的特质和特色;在追溯唐文演进的源头时,多直接采纳韩愈的意见追溯至三代两汉之文,并梳理出北朝至隋唐散文发展的脉络。这些都有益于一般读者建立起对唐文简明扼要的认知。但如果循名责实,唐文应与唐诗对举,是一个外延更宽泛的文章学概念。换言之,是唐代文章的称谓,而并非唐代散文或唐代古文的称谓。唐文既包括散体的文,也包括骈体的文;既包括单篇的文,也包括著作的文;既包括无韵之文,也不乏有韵之文。梁昭明太子萧统《文选》中分文为三十九类,分别是:赋、诗、骚、七、诏、册、令、教、策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移、檄、难、对问、设论、词、序、颂、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文、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除了诗、骚、辞、铭等少数明显不能归入现代分类之文章外,大多都能归入文章类,但不一定是散文。 要言之,唐文不全是散文,也有骈体的文,有韵的文;唐文也不全是美文学类的作品,也有许多应用类的、典章制度类的、学理类的、史著类的,甚至无句读类的文。执着于散文的理念或纯文学的观念来审视唐文,可能会忽略唐代文章形式之多样、内容之丰富、演变之复杂,将唐文的广大领域弃置于研究的范围之外,不一定是很恰当的。 毫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