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时代(岩波日本史·第三卷)

[日] 保立道久
插图 图片: 《枕草子绘词》(局部) 图片 图片: 《平治物语绘卷》(局部) 图片 序言 本书所关注的平安时代,跨越了从八世纪末至十二世纪末的大约四百年。即便对于专门研究日本史的学者来说,要条理清晰地理解如此漫长的时代也是相当困难的。而且我们在提及平安时代时,将其区分为前期的所谓“摄关时代”和后期的所谓“院政时代”,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套语。这种简便的说法确实抓住了时代的特征,在本书中也有使用。但反过来,这种说法同时具有模糊视点的危险,使我们难以把握这个时代的整体特征。 皇室的“新制”与“德政” 有鉴于此,本书将天皇家的历史置于中心位置,对相关论述进行了大胆的整理。其中的关键线索,是平安时代的天皇在即位后(如即位时尚年幼,则在成年后)颁布的被称为“新制”的标志世代更替的法律。或许“新制”一词并不为人所熟知,不过教科书记述了如醍醐天皇、后三条天皇、后白河天皇在即位后颁布的延喜、延久、保元《庄园整理令》。正如《保元新制》“九州之地者,一人之有也。王命外,何施私威”所说,所谓《庄园整理令》是以“王土思想”,即全国土地归天皇所有为前提的。正因为如此,新天皇即位后在“新制”中宣言:“非法获得的庄园必须废止,仅认定其中有来历的部分。” 另外,平安时代的法律是所谓“格式法”,即对现有律令条文进行修正、补充。这一点也被写入了教科书。但“格式法”最重要之处在于,它是颁布于世代更替之际的新制法,这一点必须注意。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新制法贯彻了中国儒家的德政理念。通常提起“德政”,比较有名的是镰仓幕府颁布的《永仁德政令》,其中包含了废除借贷关系的相关法令。由幕府颁布“德政令”反映了幕府权力已扩展到了平安时代天皇专制的国家政治领域。另外关于室町时代所谓的“德政起义”,也应从日本在国家建构中长久秉持德政理念这一角度加以理解。 更加大而言之,将标榜“文明开化”的“王政复古”称为“明治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