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

[英] 约翰·穆勒
谨以此书为献,纪念我深爱和痛悼的亡妻:她曾是我的灵感之源,与我共同成就了本人所有的精华之作。身为挚友与爱侣,她曾用高尚的诚实与正义之感,给予我最为有力的鼓舞。她的认可,也是对我莫大的奖赏。与多年来本人撰写的所有作品一样,此书同样凝聚了我和她的心血;但本书的实际情况是,其中只有少量内容得到了她的宝贵订正,一些最重要的章节,原本有意留下由她更为细致地加以审阅,可如今注定无法实现,只能永为憾事了。就算我只能阐述出和她一起长眠于地下的那些伟大思想和高尚情感中的一半,也一定会让世人受益,一定会胜于我在没有得到她以无与伦比的智慧对我的激励和帮助时,可能写就的任何一部作品。 这些篇章中阐述的每一条论据,都直接而集中地证明了一条极其重要的主导原则:让人类在无尽丰富的多样性中向前发展,具有绝对、本质的重要意义。 ——威廉·冯·洪堡 《论国家的作用》(The Sphere and Duties of Government) 引言 本文探讨的主题,并不是所谓的意志自由(Liberty of the Will),而是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或者说社会自由(Social Liberty),即社会能够合法地行使于个人身上那种权力的性质与界限;意志自由一说,与名不副实的哲学必然性(Philosophical Necessity)学说相对立,十分令人遗憾。本书主题,是人们很少进行一般性的阐述、几乎也从未有人讨论过的一个问题,可它却凭借潜在的方式给当代的各种实际争论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并且有可能在不久之后被公认为是未来的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它远非一个新的问题,因为从某种意义上看,差不多从远古时代起,这个问题就让人类产生了分化;只是到了如今,一部分文明程度较高的人已经迈入的这个发展阶段,它在新的条件下呈现出来,需要我们以一种不同于以往且更具根本性的观点去看待罢了。 自由(Lib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