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草的故事·典藏版(天际线丛书)
[英] 理查德·梅比
序言 杂草衬托着我们的文明
英国自然作家、博物学家梅比这本关于杂草的书,可与美国作家迈克尔·波伦的《欲望植物学》(中译本改译为《植物的欲望》)相媲美。此书有一个英文版本的标题是Weeds: In Defense of Nature's Most Unloved Plants,如果直译的话,大约为《杂草:为大自然中不受待见之植物说点好话》,作者的用意似乎已经有所流露。
“杂草”这样的词,听起来就边缘化。什么是杂草?长错地方的植物、没用的植物、令人讨厌的植物,即“不受待见的植物”。杂草位卑身贱,汉语中“草包”(喻外强中干无能之人)、“草案”、“草率”、“草娘”(妓女)、“草靡”(形容溃败)、“草台班”(民间戏曲班社)、“草菅人命”、“草茅之臣”、“如弃草芥”、“寸草不生”、“秋草人情”、“浮皮潦草”、“落草为寇”、“拨草寻蛇”、“闲花野草”、“草莽英雄”、“闾巷草野”、“拈花惹草”、“剪草除根”等,都透露出杂草的地位和身份。当然,也有取褒义的,也不乏辩证的,如“草书”。在中国,如我一般年过半百的“老人”,提起杂草,还容易想起“文革”期间的“批毒草”运动。那时候,不符合主流革命价值观的电影、音乐、歌曲、书籍、报告等,都可能被划为毒草而遭到禁止,比如《白夜》《柳堡的故事》《美丽的西双版纳》《孔雀公主》《海瑞上疏》《菊花》《带翅膀的媒人》《泥石流》《神笔》《济公斗蟋蟀》《第四十一》《红叶》《红与黑》《王子复仇记》《雾都孤儿》《裸岛》等,都属于毒草或大毒草。在那个年代,天然的、人造的万事万物皆是“征象”(sign),跟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象征博物学”(emblematic natural history)有几分相似,只不过前者是以革命领袖的名义,后者是以基督教上帝的名义。梅比若在中国生活过,可能会对中国“政治博物学”中的杂草修辞别有一番感受。
梅比是经验丰富的自然作家,颇懂传播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