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词选释
俞平伯 选释
前言
这个选本是提供古典文学研究工作者作为参考用的,因此,这里想略谈我对于词的发展的看法和唐宋词中一些具体的情况,即作为这个选本的说明。
有两个论点,过去在词坛上广泛地流传着,虽也反映了若干实际,却含有错误的成分在内:一、词为诗馀,比诗要狭小一些。二、所谓“正”“变”——以某某为正,以某某为变。这里只简单地把它提出来,在后文将要讲到。
首先应当说:词的可能的、应有的发展和历史上已然存在的情况,本是两回事。一般的文学史自然只能就已有的成绩来做结论,不能多牵扯到它可能怎样,应当怎么样。但这实在是个具有基本性质的问题,我们今天需要讨论的。以下分为三个部分来说明。 词以乐府代兴,在当时应有“新诗”的资格
词是近古(中唐以后)的乐章,虽已“六义附庸,蔚成大国”了,实际上还是诗国中的一个小邦。它的确已发展了,到了相当大的地位,但按其本质来讲,并不曾得到它应有的发展,并不够大。如以好而论,当然很好了,也未必够好。回顾以往,大约如此。
从诗的体裁看,历史上原有“齐言”“杂言”的区别,且这两体一直在斗争着。中唐以前,无论诗或乐府,“齐言”一直占着优势,不妨简单地回溯一下。三百篇虽说有一言至九言的句法,实际上多是四言。楚辞是杂言,但自《离骚》以降,句度亦相当的整齐。汉郊祀乐章为三言,即从楚辞变化,汉初乐府本是楚声。汉魏以来,民间的乐府,杂言颇盛,大体上也还是五言。那时的五言诗自更不用说了。六朝迄隋,七言代兴,至少与五言有分庭抗礼的趋势。到了初、盛唐,“诗”与“乐”已成为五、七言的天下了。一言以蔽之,四言→五言→七言,是先秦至唐,中国诗型变化的主要方向;杂言也在发展,却不曾得到主要的位置。
像这样熟悉的事情,自无须多说。假如这和事实不差什么,那么,词的勃兴,即从最表面的形式来看,也是一桩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形式和内容是互相影响着的。词亦有齐言,却以杂言为主,故一名“长短句”。它打破了历代诗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