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的辩论艺术(中德双语版)

[德] 叔本华(Schopenhauer)
争证辩证法 “争证辩证法”是一门有关辩论的艺术。在辩论艺术中,无论辩论者有理还是无理,都能高声断言自己是正确的。因为就事情本身而言,客观上我可能没错,但对于倾听者来说,我却不对。当对手通过反驳我的论据来推翻我的论点时,事实上还有其他论据可以证明我的断言是正确的,这时候他正好走向了事实的对立面,换句话说,他主观上认为自己没错,但客观上却不符合事实。也就是说,辩论者和倾听者所追求的命题的客观真理性和有效性,其实不是一回事(而命题的有效性才是辩证法的追求目标)。 是什么造就了这种矛盾性?原因来自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如果不是因为存在着这种劣根性,我们会坦诚相待,在任何辩论中只坚持真理,至于这个真理是否符合我们或他人所持的观点,我们都不会去考虑:这些观点已变得不重要,或者至少退居其次。而正是因为这种劣根性的存在,使得错误的观点在我们的心目中已跃居事实之上。由于我们天生虚荣,这使得我们的理智受到妨碍,我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观点是错误的,而别人却是对的。每个人都在致力于做出正确的判断。但是,大多数人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会变得多嘴多舌和不坦诚。他们总是未经过深思熟虑就脱口而出,即便事后才发现自己的观点存在着错误,而且毫无道理,但他们仍然会坚持己见,据理力争。我们应当本着追求真理的唯一目的去提出一项论断,并证明其真理性。但是,由于存在着上述情况,虚荣心占了上风,使真理退居其次。这样一来,就变得真假难辨。 坚持自己都怀疑其真理性的论断,这种不坦诚的做法并非没有原因:刚开始时我们常常对自己的论断笃信不疑,但对手的反驳使这种论断的真理性受到挑战,如果我们当即否定他们提出的所谓客观事实,那么我们随后会发现自己的论点可能并没有错,只是论据不合适,还可以找其他论据来进行论证,只不过我们一时没有想出来罢了!这时我们得出一条结论:即便反对者的论据看似正确且言之有理,但我们仍可以坚持到底,因为他们的论据只是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