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探索

周海南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 第一节 社会治理的概念 一、治理的概念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治”的概念,实现“天下大治”,是历代执政者和精英阶层共同的价值追求。《礼记·礼运》这样描绘了大同社会的盛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国泰民安”是传统文化中“治”的理想境界。 西方的“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希腊语,原意为控制、引导和操纵,主要用于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以“治理危机”来概括当时非洲的发展情形。其后“治理”一词便在社会科学界被广泛使用。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了《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也译为《我们的全球之家》)研究报告,对“治理”一词进行了界定。该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全球治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 Rosenau)指出,治理与(政府)统治不是同义语,它们之间有重大区别。他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换句话说,与(政府)统治相比,治理的内涵更加丰富,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机制。 有学者归纳总结了“治理”概念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