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从小康到全面小康

孔祥智
前言 实现小康社会,是几千年中国人的梦想。 全面小康,是小康的升级版,其本质依然是小康。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并且要“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换句话说,全面小康看的不是平均数,而是要惠及14亿人口。在奔小康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落下。全面小康,不仅仅要看居民收入,而且是要在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的前提下,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要实现小康。党的十九大规划了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为现代化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因此,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一是脱贫攻坚,二是力争补上农村公共服务不足的短板。 2020年实现农村人口全部脱贫,是我党的庄严承诺,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之中关键看剩余的551万贫困人口。这些贫困人口集中在52个尚未摘牌的国家级贫困县和1 113个贫困村。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三大措施助力脱贫:一是“挂牌督战”,并组织精锐力量对这些县、村强力帮扶,落实到户、到人,“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二是对于特殊贫困群体,要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托底作用,“要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之外强化消费扶贫,通过城市居民购买贫困县、贫困村所生产的农产品带动脱贫。为此,2020年3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印发了《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