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不符
胡椒筒
手写字是温暖的。
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
在拇指文化还没有很发达的年代,就连要说教一番,都要愤起执笔,用飞舞的字迹来表达无法平静的心情。更别说,是要诉说一种想念,或是默默的,只一厢情愿的表达一份情谊了。
用自己拍的照片,印成了卡片。
巴掌大的空白,写满了想要对你讲的话,最后连你收信的地址都写不下了。而这么多的句子,只不过是想要告诉你,我真的好喜欢你。只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却要拆解成那若干的,无法独立出来的语句,才好拼凑在一起讲清楚这么一件事。最后,我还白痴的问上一句‘明白了吗?’这不是对你理解能力的怀疑,而是对自己表达能力的不肯定。
写卡片,完全是为了邮差可以不寂寞。
他一定会在投递前,读完了那张卡片的内容。他一定会发笑,怎么会有这么不会写字的人。他看多了无数的卡片,却未必会一一记得。他手里掌握了太多的情感,他会不会也想要有一张寄给自己的卡片呢。
我曾站在邮箱墙的对面,看着邮差一一的投递。
他的动作迅速,但偶尔也会慢下来。我知道,他手中握着的厚厚的信件里,一定有他充满好奇的卡片和觉得美丽的邮票。
你回到家,已经过了十二天了。我的卡片,是在第十三天才送到你手中的。
我答应你,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寄张卡片给你。就算你坐在我对面,享用一份并不美味的早餐。
我一手挥舞着,想要赶跑落在食物上的苍蝇,一手记录着当下发生的一切。其实,相机早已拍下了这个当下,但十几天的时间过后,在你收到那封卡片的时候,一定会非常想念那个早晨,我肯定。
我也喜欢寄张卡片给自己,假装浪漫。
但我会害羞,不知道要对自己说些什么。于是收到的内容千奇百怪,是一首歌的歌词,一家餐厅的菜单,一种外语听进耳朵的发音……
我想,我只是想收到,那种经由一个或多个国家,一座或多个城市,飘过一片海洋,经过无数人的手后,脏兮兮的送到手中的那份归属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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