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金氏家族成员逃亡秘史

香港凤凰周刊
【卷首语】整合“城乡医保”需防两头热 □ 周兼明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意见》要求实现“六个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除了医保城乡统一,《意见》强调的另一个重点,是要求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当然,这里主要指的是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镇居民及农民的缴费比重。《意见》还明确了整合时间,要求各省于今年6月底前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在今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当下,中国的医保体系主要分为三块: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前两块由人社部门管理,后一块由卫生部门管理。整合参保人数3亿左右的城镇居民医保和人数8亿左右的新农合,对当下中国来说,确属一个了不起的社会保障成就。它不仅仅是中国政府对三十多年来改革开放成果的一次合理分享和调配,也是对民众多年来公平诉求的有力回馈,值得充分肯定。但同时,无论政府还是民众一方,都需要对国家财政和医保的实际状况保持清醒的认识,不应存有过高的预期和要求,恰恰要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里的“基本”和“意见”两个词要有准确理解。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政府不应头脑过热,为了迎合上级,讨好民意,为“政治正确”而滥开空头支票;民众也不能对医保标准预期过高,期待“一步到位”,全面落实。如果两头过热、超出实际能力,都容易发生失望、失落,甚至激发怨怼,使一项好的政策走向反方向。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可以大略算一 下账。 中国的职工医保,筹资大多来自职工所在单位与个人,财政补贴极少;而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筹资大头主要来自政府,社会福利性质更高。有统计显示,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到2014年已接近4∶1——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本身就缺乏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