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学校生活故事
[英] 霍华德·奥弗林·斯特吉斯
“你给我的爱美妙无比,超越女人之爱。”
写作本书的初衷是为了让她高兴,本书属于她,天经地义。我在此献上拙作,是为她永世流传的纪念。 第一章
他与亲爱的保姆
古老的大自然一同走失,
她日日夜夜为他吟唱
宇宙的歌谣。
——朗费罗《祝贺阿加西五十岁寿辰》
“蒂姆”并非他真名,这一点倒是毋庸置疑。我从未打听过他的真名。他很小的时候就起了这样一个小名,认识他的男男女女也全都只知道这个小名。自有记忆以来,蒂姆就叫这个名,甚至连他父亲也从没想过把这个名字改掉,虽然父亲对这叫法不以为意,既然名字没有高下之分,那么我们也索性用这唯一一个为人所知的名字称呼他好了。
蒂姆是一个纤弱瘦削、棕色皮肤的孩子,可他的肤色却不如那些同样是棕色皮肤的孩子们漂亮。他五官平平,无甚特征,一张小脸惨白得仿佛褪了色,看起来总是病怏怏的。奎切特太太把他从产褥护士手里接过来照看时,就说这是她所见过的最瘦弱的孩子,那个据称是行内权威的护士也同意她的看法。至于他受洗之前为什么取了这样一个名字,这位护士可能也略知一二,因为这个骨瘦如柴、可怜巴巴的小基督徒被抱进教堂、正式入教之前,她一个人照顾了他好长一段时间。
我笔下的故事发生在七年以后,而蒂姆虽然像个小萝卜头,却熬过了那些婴幼儿常见病,还换了几颗牙,他住在英格兰西部郡上的一座老宅里。
那座老宅名为斯托克·阿什顿庄园,其中最现代的房间也要追溯到伊利莎白时代。它一直是达利家的宅邸,代代相传,直到公元1780年被火烧毁了一部分。当时的达利老爷又在庭园中建起了一座大宅,命名为达利苑。在此后的七十余年里,庄园一直给带孩子的寡妇、老处女姐妹和成家的儿子住,等到此类亲属全都不在人世时,乡绅达利老爷子便把庄园租给了蒂姆的父母。
这孩子生命中的头七年就是在这座古里古怪的老宅中度过的,也算是风平浪静。有奎切特太太和一条老猎犬贝丝陪着,他非常幸福,除此之外,他也不认识别人,这或许正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