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人
新独秀
在我诞生整整一周年的时候,我慈爱的父亲为我举办了一个“抓周”仪式,比较隆重。这是我们浙北农村的风俗习惯。即使最贫穷的人家,这个仪式还是要象征性地“意思一下”。那天,我父亲郑重地在桌上摆了三样东西。一只小酒杯、几毛钱纸币、还有一本书。我母亲把我抱上桌,眼里含着热切的期待,示意我伸手去抓桌上的东西。据说,一个“抓周”的小孩如果抓起酒杯,他长大后就不愁吃喝,当然也有可能成为一个“酒鬼”——这都解释得通;如果抓起元宝铜钱人民币等黄白之物,长大后可能经商赚钱做老板,或是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之类的……反正能赚钱;如果抓起一本书,说明他是一个文化人,与书有缘,靠书发达,将来可能会干些文事,或者从政当官什么的……大意如此。
那天,在我父母的再三唆使下,我停止了哭闹,然后极不情愿地用懵懵懂懂的目光在那几件玩意上扫来扫去。最后,当我的目光停留在那本书上时,我的眼睛据说“来了精神”,放出清澈而兴奋的神采。我回头对我的父母,当然还有那些看热闹的亲戚邻里们呵呵傻笑了一下——这是现在的我想象当时的我笑的模样。但知情人说,我当时的笑很“讨喜”,也很让人激动。接着,我就抓起那本书玩弄起来,而且有滋有味。
满屋子的人都开心地笑起来。我一见此景,更有了兴致,越发“咯咯咯”笑个不停,而且把那本书抓扯挥舞了半天。
人们都说,这个孩子将来准是个读书人,吃公家饭的。
我因此被我父亲命名为王三书。之所以叫“三书”,是因为我排行老三,当时又把那本书放在小嘴红唇中胡乱啃咬了三次。
现在想想,其时我独独钟情于那本书,可能是看见书的封面上有一些花花绿绿的图案;而我没有去抓酒杯或纸币的原因可能是:那时我家的酒杯只能是一个粗糙而灰暗的陶制品——我甚至怀疑这只酒杯是不是我父亲借来的——它单调得很,不甚好玩;而那几毛钱的纸币又显得脏兮兮的,当然不入我眼。
无忧的童年和青涩的少年眨眼之间就过去了,等到二十一世纪的曙光照耀地球的时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