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第二篇)

[英] 约翰·洛克
译者序言 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1632—1704)的《政府论》是政治哲学和政治学的名篇,是西方政治思想最重要的经典之一。该书分为两篇,其中最具影响和政治历史意义的是第二篇,这里将其重新翻译成中文本,供读者参阅。 一、生平与思想发展 洛克生活于从查理一世统治的第十七年到安妮女王统治的第三年,经历了英国革命的全过程,而其主要活动则是在革命后期。他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的清教徒家庭,当过律师的父亲在参加内战时站在国会一边。1652年,洛克进入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毕业后继续留校任教。1660年王朝复辟时已担任该校讲师。现实政治斗争使他开始对社会问题发生兴趣,写了《论自然法》等文章。当时牛津大学的主持人是些独立派人物,洛克与这所大学的关系一直维持到1684年,这一年他由于政治原因而未获续聘。他的学术兴趣先是哲学,然后是物理学、化学和医学,在英国皇家科学院成立后不久便成为其院士。1667年,他因为结识了英国医学界的头面人物托马斯·希顿汉而在医学临床诊断和研究上获得进一步深造,这也为他提出并论证经验是知识来源这一坚定哲学信念打下了实验的基础。 洛克的医学知识也使他于1666年有机会结识艾希利勋爵,即后来的沙夫茨伯里伯爵。当时这位勋爵是辉格党的领袖和公共生活中的核心人物。洛克高超的手术挽救了这位政治家的性命,因而在此后15年里与他结下了不解之缘。洛克不仅成了这位政治家的医学顾问,而且还作为其政治和商业活动中的助手,帮助他起草了《卡罗莱纳基本宪法》(1669年)。沙夫茨伯里伯爵在复辟时期支持君主制,主张公民自由、宗教宽容和经济上的对外扩张,这些主张都对洛克的思想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675年,这位伯爵在政治上失势,洛克受其牵连而侨居法国,大部分时间住在巴黎和蒙彼利埃。当他1679年返回英国时,发现政治动乱正在加剧,而沙夫茨伯里伯爵也成了针对朝廷的反对派首领,并最终被迫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