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魂去魄

孙丹
事情发生在三十年代老上海,我五岁。这事没人知道,过去了好多年。我还是试试看写下来吧。 那时候,我们住四马路,小百乐门和我们旧公寓中间连了一座过街天桥,木头都烂了。从小百乐门走到我们这贫民窟,就像从洋场走到了下水道。真的,我们这儿连电压都不稳,到了晚上,人脸就忽闪忽闪。 小百乐门生意好的。虽然乐队马虎,舞池地板不会摇晃,霓虹灯也不打客人的汽车牌号,远比不上真百乐门,但大老板心里有底,风气开放。怎么个开放法?乐曲够狂,颠得人心发颤,我们这里的碗架要插牢插销。狂一阵电灯全熄,演几个缠绵曲子,空调打到最冷,叫人抱团取暖。这样就是一重天。每晚都冰火九重天。 品格定了,就没有什么大班和小开。常来的有兵痞,红通通喝醉了,一来一团。还有就是徘徊洋场的老慕客,没事寻寻小拉三。 舞女们经常过桥到我们这里来。大老板租了个房间,四面镶镜子,她们来补补妆,换件被汽水打湿的衣服,再问厨房朱妈要碟瓜子或马兰拌香干,这样等着让人点钟时,能填填肚子。娘一直希望那座桥再烂点,她们多剐破几只袖子,我们就能多挣几个缝补钱。毕竟,每晚架着缝纫机等在走廊,一直等到小百乐门散场,闲得心慌。我也得等,困得不能睁眼,因为我也挣钱,扫扫瓜子壳,端茶递水,红指甲有时就夹过来一张钞票。 其实大多数时候没有。我就捡点东西玩,断梳子,领夹,孔雀毛,鞋子掉的亮片。用完的口红最好,因为口红永远不会真的被用完。我的小手总能抠出点东西,而且铜壳里还有源源不绝的香气。捡到的手绢上交给娘,洗了烫了能再用;地上的纸团要小心,里面一般有脏东西。 一样米养百样人的。有的舞女天天喝醉,哈哈哈大笑过来,坐上椅子就吐;有的就傲得不说话,泡几片刨花胶,匆匆抹匀头发又去别处赶场。有时一来几个,补口红整衣服,嘴里串串“瘪三”“赤佬”“寿头”,议论刚才的客人。我和娘能听懂的很少,我们是冈巴兹,乡下佬,才来上海两个月。这样也好,收租的李妈嘟哝一整天,娘也可以摇头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