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师

[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一段自传 在圣托马斯医院待了五年后,我在一八九七年通过了行医资格考试。我在还是医学生的时候就发表了一部名为《兰贝斯的丽莎》的小说,引起了些微轰动,因此我便贸然决定弃医从文。因此,我一拿到资格便出发前往西班牙,在塞维利亚住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光景。在这期间我自娱自乐,写了一本很烂的小说。然后我回到了伦敦,和一个年纪相仿的朋友一起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弄到了一间公寓,并简单添了几件家具。我们请了一个做各种杂事的女仆为我们做饭打扫屋子。我的朋友在酒吧上班,因此白天的时候我便能独自在家里专心写作。之后的六年间我写了好些部小说和戏剧,但只有一部小说算是有点儿成功,不过仍旧及不上我第一本小说引起的轰动。当时也没有经理人愿意接我的剧本,最后万般无奈之下,我将《一个体面的男人》送到了伦敦戏剧社。众所周知,正是伦敦戏剧社接手了萧伯纳早年的作品。伦敦戏剧社一周演出两场,一场在周日晚上,一场在周一下午,演出的都是一些不适合商业剧院却被文化人所喜爱的作品。戏剧社委员会接受了《一个体面的男人》。W.L.考特尼是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他觉得这部剧很好,便刊载在他编辑的《半月评论》中。这是一件值得我骄傲的事。 尽管我的诸多努力并未给我带来可观的收入,但却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我也因此交到了许多朋友。我被认为是一位颇有前途的年轻作家,并且(我这么说并非自负)被接纳为知识分子界的一员。这是非常体面的,几年后当我成为轻喜剧流行作家时,便失去了这份体面,而且再也没能恢复。当时我常被邀请参加一些文学聚会,以及一些由上流社会的女士们举办的派对——她们认为资助艺术活动是职责所在。单身又体面的年轻人总是很受欢迎的,因此我成天都有饭局。我没钱打车,于是只能穿着燕尾服,打着白色的领带(这是当时的规矩)乘坐公交车来回。我也常被邀请去乡村度周末。这对我来说是一场考验,因为男管家和为我端早茶的下人都等着我给小费。而且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