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新论(下卷):古典问题

[美] 乔万尼·萨托利
下卷 古典问题 9.什么是民主?定义、证明和选择 肯定会有某个阶段, 那时进一步提出问题或要求寻找更多的理由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在到达该阶段的过程中, 我们可以期待在进行评价时发现某种与别人共同的基础, 这一共同的基础意义重大。 ——格里夫斯 9.1 定义是任意的吗? 回答“什么是民主”这个问题,等于给民主下一定义。接下来的问题是,什么是定义?按照J.S.密尔的说法,“最简单最准确的定义概念是,它是阐明词义的一个命题,也就是说,要么它是被普遍接受的意义,要么它是言者或作者……打算使其具有的含义。”可是密尔并未进一步论及由言者或作者特别给定的意义和被普遍接受的意义之间差异的重要性。不过,密尔之后的一些哲学家这样做了(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应把他们视为牛津哲学家)。他们对约定性定义和字面的或辞典上的定义作了明确的区分。在前一种情况下,言者声称:我想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该词,这就是我对它的定义,这是我本人“深思熟虑之后,任意地和自觉地为某事物选择的名称”,这是一种约定。在后一种情况下,言者是在表明一个词被广泛使用的程度,即人们在使用该词时通常用它来表示的意义。这是辞典打算给出的定义,它被称为辞典定义,即写在辞典中的意义。 辞典定义和约定性定义的这种区分意味着还有更进一步的区分:辞典定义可真可假,这取决于有关一个词如何被使用的报告是否准确;而约定性定义就不可能分出真假,因为它们是任意的定义(这一点经常被人强调)。例如,我可以指着一个白种人说“黑”将用来指“白”,并且宣布,只要我说“黑”,就是指白种人的肤色。这里的问题不在于我事实上允许自己表达偶然掠过脑际的无论什么胡思乱想,而在于根据这种观点,只要说明两个条件,我将他人称为“白”者称为“黑”就是完全正当的决定:(1)明确宣布这一约定;(2)约定者永远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黑”这个词。但是,听众对于自己所说的并且其他人也作同样理解的“白”被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