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沉默:论语言、文学与非人道

[美] 乔治·斯坦纳
总序(一) 李欧梵 西方的文学理论,是一项专门的学问,甚至有人认为:理论本身就是一种“文本”,应该精读。然而中国学界近年来对于这门学问却是一知半解,有的人往往从译文中断章取义,或望文生义,自作主张“演义”一番,因此错误百出,贻笑大方。这个“乱成一团”的现象,必须由行家和有识之士一起来补救。 我并非西方文学理论的专家,只能把个人经验诚实道出,公诸同行。记得多年前初入此道时,也的确痛苦不堪,买了大堆理论书回来,却不知如何着手。我本来学的是历史,后来改行教文学,时当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学界刚开始吹“法国风”——福柯和德里达的著作逐渐被译成英文出版,而“解构”(Deconstruction)这个词也开始风行。不久又听到有所谓“耶鲁四人帮”的说法,其中除希利斯·米勒和哈特曼等人外,尚有一位怪杰保罗·德·曼(Paul de Man),他的那本反思理论的名著《不察与洞见》(Blindness and Insight)人文学者几乎人手一册。我买来一本看,也不甚了了,只是觉得美国人文学界已经开始了另一个“转向”(paradigm shift)——从“结构”到“解构”,从人类学到语言学。然而这个“转向”背后的历史是什么?是否也有一个“谱系”(genealogy)可寻? 于是,我想到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阅读经验:20世纪60年代我初抵美国留学时,偶尔买到几本文学理论的书,包括威尔逊(Edmund Wilson)、特里林(Lionel Trilling)、斯坦纳(George Steiner)和韦勒克(René Wellek)等名家的著作,亦曾浏览过。这些名家的文史知识十分丰富,广征博引,似乎早已遍读群籍,他们所作的“批评”(criticism)并不仅仅是对某一经典名著详加分析而已,而是把一本本书、一个个作家评论一番,逐渐形成一己的观点和主题,我认为这是一种西方人文批评的传统,它可以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