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播大变局2

王松 唐莉芳 施妍
前言 在过去40年,信息科技与“互联网+”的持续创新颠覆了人类基本的生存和交流方式。这些变化是巨大、深刻和多样化的。而在过去15年,新媒体和互联网革命对人类社会最深刻的影响之一是人类艺术和娱乐活动的数字化及其与互联网、新媒体的深度融合。数字化娱乐产品与传播方式层出不穷,这些数字化信息逐步挤占了人们的生存空间与时间,并且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审美习惯以及价值观念。然而,目前对新媒体环境下的数字化娱乐传播的内涵与外延、内容特征、分类、传播方式与效果、产业化发展以及数字娱乐与艺术、审美等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等等的研究都是十分不足的。仅有不多的学者对数字化娱乐传播过程进行了研究,更没有对数字化娱乐传播的内容生成、产品化、产业化、商业模式和社会影响等进行系统研究。 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创新对社会的影响仍在持续。美国南加州大学连续10年监测网络上的活动,探索通信革命的各种趋势。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用户花在网络上的时间持续上升,在2013年每周平均为15.3小时。用户在互联网上参与了许多活动,其中一些可以被广义地定义为“娱乐”,包括以下几类:玩网络游戏(占35%)、下载音乐或收听在线音乐(31%)、寻找幽默内容(25%)。整天上网没有明确目的地的占71%。同时,对互联网的访问发生越来越多依赖移动连接,这对娱乐活动与行业的影响越来越大。在一个模拟的世界里,数字娱乐内容生产商、经销商和知识产权拥有者在确定的时间里展现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并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为全世界受众服务的娱乐内容的性质。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革命,互联网提供了一种创新现象,导致了世界数字娱乐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发生了显著变化。任何制造商的娱乐内容(电影、音乐、视频游戏等)能够被全世界的观众访问,而且这些访问都是基于需求以及合适的媒体环境。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数字娱乐传播与艺术创新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同时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