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凤凰周刊2016年第18期 量刑之困
香港凤凰周刊
【卷首语】也谈知识分子的身份与责任
□ 周兼明
杨绛先生离世后,悼念声中也出现批评之音,批评钱钟书与杨绛对社会不公不义之事的冷淡。此后,徐贲与张鸣先生关于“知识分子公共责任”的争论,把议题引向纵深。
徐贲认为,在一个知识分子能起到批判作用的正常社会里,他们对公共事务保持沉默,尽管不违法,仍是失德行为,其中可能隐藏着犬儒主义,是对社会极大的毒害。而张鸣则认为,即使“没有沉默”的知识分子,也无权利指责他人沉默,“沉默的知识分子,比那种阿谀奉承,指鹿为马的人强多了”。
此文特此提供一些反例,来说明“知识分子的公共责任”是个复杂的议题,“沉默即犬儒”的判断过于简单了。在欧美,就有一些知识分子并不认为知识分子应当比民众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这其中,最著名的两位是:韦伯和哈耶克。
韦伯认为,在现代社会,知识分子的正当职责是在自己的专业内提供正确的知识,而在公共生活中应尽的责任与一般民众无异。在他看来,“上帝已死”让多神论成为现代生活的现实,生命和世界的意义不再像信仰时代那么确定无疑。在彼此对立的诸神中,现代人必须自己选择他的信仰,知识分子无法提供帮助,更无法扮演先知或救世主——他们失去了指导别人的“专业资格”。由此,学术已与世界一起“脱魅”,不再是什么通往“真实存在”的道路。
韦伯之所以要重新审视知识分子的公共责任,目的是为了辨明现代社会中,学术工作的性质和意义——只能增进人们支配世界或人生的技术手段,因为它是按专业原则来经营的“志业”,并不提供人生和社会的目的。一个知识分子如超出他的学术职责,对社会公开发布对政治或人生的观点,只会使他丧失作为现代知识分子最重要的德性:知性认知的平实,并制造社会生活和心灵生活的可怕的“怪物”。所以,他认为任何救世主式的批判或煽动,只会破坏知性认知的平实。
韦伯说得不无道理。要客观严谨地分析现代社会政治问题,确实需要一些科学工具、论辩常识与相关专业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