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
长铗 韩锋
序一 区块链:建设互联网的价值高速公路
姚余栋
区块链因比特币而生。一般民众都将比特币简单地视为一种货币,但从根本上来说,区块链更是价值传输协议。相较于通常意义上的数字货币,区块链与互联网TCP/IP(传输控制协议/网络互联协议)协议更为相似。只不过,TCP/IP协议为信息互联网而设计,区块链则为价值互联网提供了理论基础。
但在互联网上进行价值交换,需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确保价值交换的唯一性;二是如何确立价值交换双方的信任关系;三是如何确保双方的承诺能够完成依靠网络的自治机制(智能合约)而自动执行,而无需可信第三方的介入。2009年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比特币的诞生,给上述三个问题找到了解决方案。
区块链是一种新型的去中心化协议,链上数据不可随意更改或伪造,因而提供了无需信任积累的信用建立范式。区块链可理解为一个账本(ledger),人们只需加入一个公开透明的数据库,通过点对点的记账、数据传输、认证或智能合约来达成信用共识,而不再借助任何中间方。这个公开透明的数据库包括了过去所有的交易记录、历史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安全地分布式存储在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产生的数据块中,即为一个区块,从创始区块连接到当前区块,就形成了区块链。由于每个区块都包含了上一个区块的索引,即区块的哈希(hash),使得每一个区块按照时间顺序产生,若要逆转某个区块上的交易,需要重新计算该区块之后的所有区块,这在计算难度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区块链逐步成为一种可靠的审计工具,也让系统内参与者之间的信任建立得以实现。
区块链本身具有分布式(Distributed)、去中介(Disintermediation)、去信任(Trustless)、不可篡改(Immutable)、可编程(Programmable)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区块链能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的不足,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灵活更新市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