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也见过他

Elizen
去年的六月中旬,我在自己的博客里写到: 以前看到过一句话,送给每个读到这里的人,也送给我自己: 「做你害怕做的事情。然后你会发现,不过如此。」 我的博客,六岁了,它陪了我六年了,不过如此。 其实这是我很骄傲的一件事情。 不夸张的说,没有多少人会坚持一件事情六年,每次做起来还依旧热泪盈眶。这可能也是我唯一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而事实上,我是一个很失败的作者。 我喜欢的作者很多,风格变化很杂,阿城的仙风道骨,冯唐的娇柔,王小波的文风,张晓舟的犀利无情;卡佛的精湛短篇,海明威的智慧,凯鲁亚克的时代影响。我想模仿的作者也有很多,从冯唐到张佳玮,从格拉斯到卡佛。冯唐的文章,需要酒后口吐莲花,张佳玮的文章,需要阅览天下群书;格拉斯的纪实文学让我痴迷,卡佛的每个短篇都可以杀人。 我尝试过写小说,最早一本在初中完成,描写的是一个建在山上的封闭学校中,缠绕在四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酷似郭敬明的风格。而那本小说已经下落不明。后来有一本类似「在路上」的风格的中篇小说,故事里走遍了中国的西北部,看过了群山白云,那个叫牟平的男人,最后死在了青海湖。 之后,在我读过几乎没有人知道,但是是我至今最喜欢的一个网络小说之后,模仿着写了一个叫「许愿」的男人,和一个叫「佳佳」的女孩,迷失在大城市的故事。结局依旧不是大团圆,而是向生活的妥协,和赤裸裸的自我放逐。 最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之后,我开始了一个从来没碰触过的世界的故事: 小德和四儿认识超过了十年。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钢管舞酒吧,晨骁骁是那里的压轴舞者,在逼仄窄小的钢管舞舞台上,那里是属于她一个人的世界。她是在看过娜塔丽·波特曼的电影「偷心」之后,喜欢上钢管舞的。一个被无数双炙热又肮脏的眼睛灼烧的身躯,在舞台上光芒万丈。 而这些,我从没有给任何人看过。 我不擅长写小说,也自认为没有这个实力和眼界去构建一个完整的世界。卡佛曾经说过:「好小说是一个世界带给另一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