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头小丑
卡夫
如果眼睛和脑神经没什么值得讳莫如深的先天或者后天缺陷,必然会看到小丑先生的头发是黑色,但他起先却真地已经以为是红色,就同初从肺部流出且具有高浓度血红蛋白的血液一样。持有如此想法也无可非议,毕竟大多数情况下,他见到的每一双死死痴痴的眼睛,都会附赠他一句“你这头红发真美!”缠绵到致命。
故而,也不难理解小丑先生经过的地方会事故高发,比如刚刚,一个金发男人盯得过于忘我,竟致手臂被轰隆响的铁机器咬断,不过,他自己和身边的人仍旧没觉察到。小丑先生从头看至尾,只是轻眨下眼睛,也正是他浓密的睫毛盖住蓝色眼珠时,端口被绞得血肉模糊,还裹着灰色衣袖的半截手臂掉到了地上。他自然能让那人免于无妄之灾,却有一瞬突然觉得没必要。
不得不说,小丑先生再一次将自己对着月亮许下的承诺关到了爪哇国的小黑屋里。倘若他的黏稠记忆可以微微荡开些波纹,或许就会捋起衣袖,自然会看到粉红色肉虫一样爬满胳膊的丑陋疤痕。接近手腕的部分,疤痕略微新些,暗黑色的痂中藏着几道红裂缝。耐心辨认,便能发现那些凌乱的痕路皆是“救它”。
如果小丑先生的记忆力再灵光些,似蜻蜓点水般骤急也未尝不可,把衣服全部脱掉,不可避免地就能看到除去双手和脖子和安在脖子上的脑袋,身体正面皆是粉红色的肉虫样疙瘩,左右对称分布,从下往上越来越稚嫩且杂乱无章。
遗憾的是,晚上洗完澡后小丑先生也没能想起。他只是觉得自己凹凸不平的皮肤丑的可怖,没有哪个女人敢真心喜欢,仅此而已。
其实,就算小丑先生想起去看,也极有可能会纠结在“救它”二字上。以历时的角度拎起来看,此种情况乃是家常便饭,早已经量变到不能轻易辨清的程度。他往往不是疑惑谁刻在自己身上的,“它”是什么,有啥危险要人去救,就是想这鬼画符似的刻痕真丑,是不是个诓骗他,想把他置之死地的阴谋。
不管小丑先生的思绪是逻辑谨密,还是天马行空,惨事总会在他即将踢出临门一脚的那刻发生,有时候也会早几秒钟。只看一眼,他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