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制(中文版)

[美] 查尔斯·琼斯
本书献给旺达、伊丽莎白、露、鲍勃和露丝,这份礼物来自于他们/她们的兄弟。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一起完成了这项任务。 序言 张千帆 美国总统据说是全世界“最强势”(most powerful)的人。这当然不是说总统自己有三头六臂,而是说美国实力全球第一,而总统有能力调动整个国家的各种资源。但是如果你问总统自己,几乎每一位有幸荣登宝座的美国总统都有一肚子苦水要倒。总统的不自由不用说了,私生活成了公共生活的一部分,碰到媒体泼脏水也无法名誉维权,说话稍不谨慎就会遭到反对派穷追猛打……更不能容忍的是,美国总统远不如外界想象得那样说一不二,力不从心的日子伴随了大多数总统四年或八年生涯的大部分时间。艾森豪威尔总统行伍出身,二战期间因担任盟军统帅而成为民族英雄,并借此登上总统宝座;他一开始也是像总司令一样颐指气使,但很快发现手下这帮官僚们不比海军部,再斩钉截铁的死命令也会遇到软钉子,好比铁拳打在软绵绵的沙发上,陷下去又弹回来,几个回合下来只得乖乖认输。 其实严格来说,美国宪法意义上的“总统”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以总统为核心的整个机构——白宫办公室幕僚、部长内阁、各种专家咨询委员会、庞大的公务员队伍……总统换了,部长和幕僚也跟着换,但是专家和公务员则未必换人。更重要的是,法律没换,法院也没换,官僚机构只认法、不认人。这就是美国等所有法治国家似乎对高层换人没什么感觉的原因,他们能给社会带来的变化确实有限得很。在决策过程中,总统受到各行专家和利益集团的牵制,很难真正实现自己的抱负和承诺。有的总统竞选时信誓旦旦要“制裁中国”,但上台不久便学会如何现实面对中国,原先的竞选承诺也就很快成了“作秀”。即使总统想改变什么,只要参众两院有一个不在自己手里便做不成事。即便有“大萧条”那样的冲击和罗斯福那样的魅力,国会两院都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大规模改革立法,没想到半路杀出了最高法院这个“程咬金”,硬是宣布“新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