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死刑犯莽克的一生
阿虎
一
农历三月的一天,我躺在病床上,世界一片黑暗。我在等待,等待一对眼角膜,确切地说,是等待一个人的死去,他叫王莽克,是个死刑犯。有人说他叫玉莽克,但死刑判决书的名字姓王,器官捐献书上的名字姓玉。这对莽克已不重要,他将要被注射死刑,地点在莫庐山第六行刑室。这是白天的午后,窗户里游进丝丝寒意。母亲说,天气阴得很沉,春寒。我的心一样的沉,不知道是为莽克的即将死去忧伤,还是为明天的眼角膜移植手术担心。
莽克和我同年,都是82年生,四年前,他因抢劫罪入狱,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四年后,他试图从劳改农场脱逃,拘捕过程中杀死人质一名,随后被判处死刑,没有缓期。在黑暗的数天里,我只知道这些内容。至于他的眼角膜为何会配给我,我无从知晓。医生说:“这是偶然,我们正好需要,他正好捐献,碰巧了,他是个死刑犯,仅此而已。”我让母亲上网查询莽克的相关新闻,很少,只有四年前的抢劫案,莽克的名字在里面简化为“王某”或“玉某”。在无数罪案新闻中,莽克只能算沧海一粟。
我在想象莽克的样子,他是怎样一个人,凶神恶煞,还是懵懂无知?在我的概念里,大概暴力制造者通常都有着凶恶的外表。但莽克却和我一样大年纪,我还是个学生,法律系研究生二年级。一个二十五的年轻人又会是什么样子?从他能够去签订器官捐献协议来看,我想,他一定是个内心还算善良的人。这学生气的推断傻得要命,不谙世事的我根本体会不了一个生命个体的复杂,用我导师的话讲就是:“你们年轻人看问题都特矫情。”
我承认我是一个很矫情的人,不然也不会在球场上因为一个三分球和人干一架,结果造成眼角膜穿孔。从小到大,没经过什么大挫折,屁大点事也会放大到无边,总觉得自己吃了比窦娥还大的官司。三分球,没记就没记,为了点班级荣誉,大打出手,很是侮辱那条“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红色标语。眼睛上挨了两记胖拳,世界一下子逃遁,进入了无边的黑暗。当时还英雄好汉了一下,摸着黑伸出蹄子给人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