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棺人
文泽尔
LINKED-IN
10月14日凌晨一点,塞斯跟我一起去便利店买罐装咖啡,走着走着他突然说:我还是希望当个画家。
我也毫不犹豫地说好的,其实在我心里,他本来就是画家。
结婚第四年,从去年开始,我特别想要个女儿。
所以就要做取卵手术,逃不掉的。听说这手术特别疼,特别不人道,而且不可能一次成功。我条件不利,兴许希望渺茫:高龄、熬夜、内分泌紊乱,唯一优势可能是之前从未堕过胎。
34岁前从未堕胎,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可能并不是件值得骄傲的事。2005年住在德国时,我陪一位当时关系很好的学姐去诊所堕胎。毕竟是理念先进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堕胎流程不似意大利那般严格:巴登符腾堡州,未婚男女决定堕胎,先要预约时间,听至少一次宣讲,由义工告知你堕胎的坏处,以及政府对单身母亲在金钱补助和就业政策上的支持,劝你留下胎儿。规定挺美的,实际执行却完全流于形式——学姐的伊朗男友翻脸如翻书,眨眼申请了法国的难民身份,远走高飞。宣讲还是学姐请大学里另一位同乡学长去的。
年纪轻轻的义工笑着给看了些宣传册,笑着用录音机录下学姐清楚明白的“Nein(不同意)”之后,马上盖章发纸,并推荐了学生保险可以承担大部分费用的几位当地堕胎医生,作为参考。
这些妇产科医生清一色男士,从表单上看得出来的唯一区别,仅仅是年轻或者年老。学姐和学长在义工面前用中文讨论再三,最后选择了66岁高龄的因斯坦博士,原因自然是不足为外人道的中国传统式羞耻心,认为古稀多太监,非男非女,足够自在不越矩了。
因斯坦博士的堕胎手术室允许一位亲友陪同。原则上该让即将死去胎儿的父亲陪伴,目睹痛苦,引以为戒的。但伊朗男友肯定找不回,这时再让同乡学长去,就不太适合了,学姐转而来拜托我,说没人在场,毕竟不放心。
为什么是我?我23岁,有过几次轻描淡写的恋爱,但始终是个相对大龄的初夜严防死守症患者,阶段一下跃升这么多,让我照顾你的心情,不考虑我的感受吗?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