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之子

寒夜
你要在你的胸口插一根尖刺,为我歌唱,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插入你的心窝,你生命的血液将流进我的心房。” ——《夜莺与玫瑰》奥斯卡·王尔德 第一章 莎乐美 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罗底的女儿在众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欢喜。希律就起誓,应许随他所求的给他。女儿被母亲所使,就说,请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我。 ——《新约-马太福音》14:6-8 很多故事,从最开始就注定了不会有好结局。比如,我的故事。 这故事要从四年前讲起,四年前,夜莺十五岁,和普通的十五岁女孩没什么两样。十五岁时的夜莺,喜欢橙汁,草莓果酱和素色的裙子,留长长的头发,总是很害羞因而不敢和陌生人说话。 夜莺没能活过十六岁,因为,她并不是个普通的年轻女孩,她是黄昏之子。黄昏的力量流淌在她的血脉之中,无论是再怎么微弱,都还是力量。夜莺的天赋是歌声,当她歌唱时,音符的韵律能够催动花朵绽放,新叶舒展。原本,夜莺这名字,就取自一种歌喉甜美的鸟儿。 在夜莺十五岁的那年夏天,流星划过仙境的天空,一夜之间摧毁了她的全部世界。不仅仅是她的世界,还有她的声音,她的爱和希冀,她微末的梦想,甚至还有她的名字。从那时起,这世上再没有名为夜莺的女孩,只是多了一个无名的黄昏之子。 被夺走了歌喉的夜莺又该叫什么名字呢?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我的故事,叫做复仇。 “你已经下定决心了吗?不后悔?”那个时候,兔子先生问我。 我望着他,灯光晃得我有些眼花。 “即使你的手将会沾满鲜血,也在所不惜吗?” 我依旧望着他。 “哪怕是你所认识的人,甚至是曾经的朋友,如果需要,也会毫不犹豫地亲手杀死吗?”兔子先生继续问道。 我望着他,不曾犹豫。 “就算是拼上自己的性命也不在乎吗?”他问道。 我笑了笑。我早已什么都不在乎了。 “如果要你杀死你最爱的人呢?”他又问。 最爱的人。我不知道我的眼中是不是闪过了一丝迟疑。我最爱的人又是谁呢?我还有所爱的人吗? “如果是白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