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自己的一百零一种方法

孙未
放弃自己的一百零一种方法 在欧洲厮混多年,发觉他们的审美观与我们恰好相反。像是他们认为旧的房子是优雅的,我们则认为新的楼盘才是体面的。在这一点上,近些年我们正在部分接受他们的观念,可参考价格体系,老房子里的酒吧和餐厅普遍菜单比较贵。但是如果有选择,我们自己是不会愿意常年住在老房子里。 对人的审美也是如此。他们认为人外貌上的衰老可以是优美的,人内心的衰老是可耻的。像是我在丹麦的男闺蜜六十岁了还骑着单车全城闲逛,写不够出版水准的科幻小说,其实他是个蛋糕店老板。我在瑞典的女闺蜜快七十岁了,打算开始学中文,我鼓励她说,中文这么难,但是只要你努力,九十岁的时候你就可以读《红楼梦》了。我在意大利的房东,身材臃肿,笑容灿烂,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她开始打算去从影,到处应征试镜。 还有两位不是欧洲的。我认识的加州大叔六十六岁高龄,得了癌症大难不死,计划在大学里念个人类学硕士压压惊。其实他都已经是终身教职的文学教授很多年了。还有另一位纽约大叔七十四岁了,前些年他辞掉终身教授的教职,出来创业,开了一个私人咨询公司。按中国人的逻辑,为什么不能留着这份好工作,再业余偷偷做点小生意呢? 没错。中国人的标准恰好相反。人外貌上的衰老成为了一种罪恶,能掩盖就掩盖——说心里话,其实没有比亚洲人在地球上看起来更不显老的人类了。但是内心必须是一个彻底的老人,这才符合中国式审美。如果哪个孩子被夸赞,那肯定是因为他有一副四十岁男人的表情,说话比他爸还老成。如果哪个人被称作成功人士,男人肯定是凡事不温不火,中庸稳妥,女人肯定是趾高气扬,说起话来有一副好为人师的气势。 如果哪个人胆敢表现出天真烂漫,对周围的人与事充满好奇,乐于尝试新事物,不耻于经常提问,过了二十五岁还在学习新知识,那么他被同事、领导、餐厅服务员等身边所有人轻视的可能性达到百分之九十九。他还想要升职吗?对不起,再够格别人也想不起他来。 我有一位师友曾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