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说(修订译本)

[德] 卡尔·施米特
出版说明 1985年,卡尔·施米特以96岁高龄逝于慕尼黑,盖棺被定论为“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思想家”,“最后一位欧洲公法学家”。施米特的写作生涯长达60余年(第一篇文章发表于1912年,最后一篇文章发表于1978年),在20世纪诸多重大政治思想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虽然主要以公法学家身份闻名学界,有“20世纪的霍布斯”之称,据说施米特还代表了欧洲精神中的一种重要传统。无论赞同还是反对其思想立场,政治思想家无不承认,施米特乃“宪法和公法领域最重要的人”(阿伦特语),其论著“最具学识且最富洞见力”(哈耶克语),“如今甚至开始盖过韦伯的光芒”(《法兰克福汇报》,1997年7月11日)。 “施米特文集”以编译施米特的主要论著为主,也选译有代表性的研究文献。 古典文明研究工作坊 西方典籍编译部甲组 2013年5月 中译本前言 1918年,时在民国政府任职的张君劢三十刚刚出头,随梁任公等人公干赴欧考察,因对民国失望,便脱离公职留下来在德国念书。没过多久,德国推翻帝制(1918年11月)闹起共和,半年多后(1919年8月),德意志国民大会便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史称“魏玛宪法”。 正在德国的张君劢兴奋不已:这可是“以往的成文宪法中最彻底的民主文件之一”,堪称社会民主主义的划时代胜利,说它开创了“共和宪政的新纪元”也不为过。1919年12月,张君劢拜望魏玛宪法主笔、魏玛民国首任司法部长普鲁斯,从这位公法大师手里接过魏玛宪法打字稿,随即译成中文,希望中国智识人“读万遍”——中国应该从效法法国革命转向效法德国革命:“昔焉以法国为政治革命之先驱,而全欧洲转相效法,则今后各国所取者,其在社会革命之先驱之德国乎。”言之殷切,实乃痛惜中国闹共和革命后没有能制定出这样一部好宪法来。 早在第一次游学德国时,张君劢已经恍悟到一个道理:“一国以内,先要人民的智识力、道德力充实,然后才有好政治。”因此,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