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札记

[美] 华盛顿·欧文
译者序 ——一篇可在三分钟读毕的短序 这是一本绝妙的书,但书名一般。为了使好的内容不致受名字的影响,这里有必要为它讲几句。 这本书的好处如果只用一句话来表达,那便是——这本书是美国文学中至今仍最为人珍爱的溢目瑰宝之一。 这是作者的成名作、代表作与传世作,也是美国与世界文学的经典作品。正是凭藉着这卷书,美国文学才第一次有了可以在欧洲拿得出手的东西,作者的文才也才有机会被那里的人真正承认。 被那里的什么人承认呢? 被司各特;被拜伦;被狄更斯;被萨克雷;还被许许多多…… 司各特说,这书美极,见了就会爱上。 拜伦说,这书一见令他倾倒,因而能将全书熟读成诵。 狄更斯说,这是他每晚上楼睡觉前腋下必夹的书,它写得太漂亮了。 萨克雷嘛,他也讲过此书绝妙等类似的话。 这部书的了不起还在它问世时的特殊年代和环境。 此书正式出版于1820年。这并不是一个在作品上众芳摇落的寂寥岁月;正相反,它恰逢英德法意诸国在文坛上竞相争荣、才俊并出的鼎盛时期。但它却轰动了欧洲。此其所以为贵。 在这之前,至少是在欧洲,还从没有产生过这么优美的文章;在这之后,也几乎是绝无仅见。 这话不夸大吗?——不,一点也不。 说实在,这本书的确是太精彩了。 这是,作为一部散文集,多少作家一生一世也难得写下的一部佳作,广大读者千回万次也难得一遇的一本好书。 这样的佳作自然首先是时代的反映,因为“美文”这东西,至少在欧洲,仅是较近世的产物。 自然也与作者的人格分不开。作者是个极好的人。他为人忠厚,淳朴谦和,见识宽博,又能同情他人疾苦。此外敦友谊,重感情,喜交游,学殖丰厚和耽爱传奇文物等,也都有助于他的散文成就。他做过高官,但文章中却绝无一字提及,确可谓清高。他作品里的那种飘逸气质或许也正源于此。 本书并非全译(约为原书的1/2强),但最好的篇章可说已尽萃于此。其中《作者自叙》、《瑞波》、《睡谷》、《英国乡村》、《著书之秘》、《惠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