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的绅士
[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导言
一九二二年,当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作为剧作家、短篇作家和小说家甚至社交名流取得巨大成功时,他放下这些,作了一次本书记录的长途并且有时艰苦的旅行。他从英国坐船到锡兰,在那儿他遇到一个人,告诉他缅甸东北部掸邦偏远的景栋之诸多乐事。这番话让他经仰光去到曼德勒,在那儿他骑上骡子,前往这个说是令人着迷的地方。二十六天后,他到了那里。他把它的优点写进笔记,然后一路跋涉到泰国边境,在那儿一辆福特车等着,要载他去曼谷。在那之后,他坐船去了柬埔寨,徒步到了吴哥,又坐河船去西贡,沿着海岸经顺化到了河内。这本书就在那里结束,尽管他实际上一路去到香港,越过太平洋,穿越美国,越过大西洋,然后回到伦敦,继续他的写作生涯和社交生活。但是,他直到七年后才写这本书,而我觉得,评论这本拐弯抹角有所选择的游记时,这一事实需要考虑。
这趟旅行之后,他写了很多,譬如《面纱》(1925),去过新加坡和马来亚之后,则有《木麻黄树》(1926)的有力短篇、《阿申登》(1928)的间谍故事和至少两个长篇剧本。在这期间,他至少又去了一趟美国,并在一九二七年买下里维埃拉的大宅,他称之为Villa Mauresque。在这里,生活奢华,他完成了小说《寻欢作乐》并终于写了《客厅里的绅士》。这两本书出版于同一年亦即一九三年,处于他的一位传记作者所称的创作生涯的巅峰。《客厅里的绅士》得到褒贬不一的评论,不用说充满嫉妒,这类评论毛姆经常从评论家那里得到,他们很清楚毛姆很富有,是个成功的作家,人缘很广,有点势利,生活气派,觉得没什么理由说他好话。
毛姆没有因为忍受艰苦旅行受到赞扬,然而部分旅程非常吃力。他游览了缅甸蒲甘的大量寺庙,顺着伊洛瓦底江而下,骑骡子用了将近一个月前往景栋。在柬埔寨,他航行于洞里萨河,越过宽阔湖泊,去看那时还很偏僻的吴哥窟,当年只不过是丛林中一片荒无人烟的奇异废墟。
但是旅行和书之间这一延迟让我感兴趣。一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