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中国:2016中国大事记解读
香港凤凰周刊
【反腐】
中共加速为“从严治党”立规矩
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遵循党内法规,又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记者/张弛
“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这是中共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所遵循的原则。
2016年11月的最后一天,中共政治局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这是1979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后,中共再度以文件形式规范高级官员在住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待遇。
这一举措,被认为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拓展和深化的具体体现。其中,党和国家领导人“待遇适当从低”,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已逾50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仅2016年以来,实施、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就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
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与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待遇等文件一同审议通过的党内法规还有:《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称,这是用法治思维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他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遵循党内法规,又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习近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际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从最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