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论

[日] 夏目漱石
卓尔不群,历久弥新——重读、重释、重译夏目漱石的《文学论》 王向远 20世纪以来的一百年间,在全世界范围内,由于知识的体系化、专门化、课程化的强烈需求,文学概论、文学原理之类的书层出不穷,至今仍不绝如缕。但毋庸讳言,这类书的大部分,要么着眼于知识普及,要么作为教材用于教学,因而在观点和材料上往往流于祖述,而缺乏创新。而且越到了晚近,特别是在当今,这类书虽然越写越厚,越写越玄,却常常缺乏创意,不禁令人发出今不如昔之叹。实际上,就人文成果而言,创新与成果出现的时间先后,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新出的书,未必新,而许多年前出版的旧书,却也未必旧。这是我们不能不承认的。 旧书不旧,这里可以举出日本近代文豪夏目漱石(1867—1916)的《文学论》,该书是作者1903年至1905年在东京大学的讲稿,1907年整理出版,到现在刚好一百年了。一百年,至少经历了三代人,确实是很久了。然而只要读者此前有过《文学概论》、《文学原理》之类的书籍阅读或课程学习的经验,那么读一读《文学论》,就一定会感到惊讶,会觉得没想到夏目漱石是这样论述文学,这样叫人耳目一“新”!例如全书第一编第一章开门见山地说: 一般而论,文学内容,若要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就是(F+f)。其中,F表示焦点印象或观念,f则表示与F相伴随的情绪。这样一来,上述公式就意味着印象或观念亦即认识因素的F和情绪因素的f,两者之间的结合。 据研究者推断,上述定义中的“F”可能来自英文的Focus或者Focal point(焦点);也有人认为来自Fact(事实);而“f”可能来自feeling(感情)。漱石之所以把F+f放在括号里,写成(F+f),是强调两者是不可分的,表示只有两者交互作用而成为一个整体时,它们才能成为“文学的内容”。在漱石看来,人们的各种语言表达,固然都是表现“焦点意识”F的,但仅仅表现F,还不成其为文学。他认为,我们平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