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2:清晨

[法] 罗曼·罗兰
卷二 清晨 第一部 约翰·米希尔之死 三年过去了。克利斯朵夫快满十一岁。他继续受他的音乐教育。他跟圣·马丁寺的大风琴师弗洛李昂·霍才学和声,那是祖父的朋友,非常博学的。老师告诉他,凡是他最喜欢的和弦,他听了身心陶醉,禁不住要打寒噤的和声是不好的,不能用的。孩子追问理由的时候,老师说就是这么回事,和声学的规则是这样的。但因他天性倔强,倒反更喜欢那些和声。他最高兴在人人佩服的大音乐家的作品中找出这一类例子,拿去给祖父或老师看。祖父回答说,那在大音乐家是了不起的,对贝多芬或罢哈是百无禁忌的。老师可不这么迁就,他生气了,挺不高兴的说那不是他们所作的最好的东西。 现在克利斯朵夫可以随便到音乐会和戏院里去;同时他每样乐器都学一点,小提琴已经拉得很好,父亲想替他在乐队里谋个位置。他实习了几个月,居然非常称职,便正式被任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小提琴手。他就这样的开始挣钱;而这也正是时候了,因为家里的情形一天不如一天。曼希沃的酗酒更厉害,而祖父也更老了。 克利斯朵夫体会到家里凄惨的境况,已经有了少年老成和心事重重的神气。他打起精神干他的差事,虽然觉得毫无兴趣,晚上不免在乐队里打瞌睡。戏院再也引不起他小时候那样的情绪了。那时,——四年以前,——他最大的野心是爬到他现在这个位置。但人家要他演奏的音乐,一大半是他不喜欢的;尽管还不敢下断语,他暗中认为它们无聊;要是偶然演奏些美丽的乐曲,他又看不上别人那种颟顸的态度;他最爱的作品,结果也象乐队里的同事们一样令人生厌:他们在幕下之后喘喘气,搔搔痒,然后笑嘻嘻的抹着汗,消消停停的讲些废话,好似才做了一小时的健身运动。他从前钟情的人物,那个金发赤足的歌女,此刻又从近处看到了;幕间休息的时候,他常常在餐厅里碰到她。她知道他小时候喜欢她,就很乐意拥抱他;可是他一点不感到愉快:她的化装,身上的气味,粗大的胳膊,狼吞虎咽的胃口,都招他厌;现在他筒直恨她了。 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