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译理论及策略

曲艳红
前言 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院长米健曾说过下面这样一段话,笔者认为可以代表法律翻译之于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的意义。 “无论人们怎样看待和评价现代中国法制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有以下5点应该是有共识的:第一,近现代中国法制模式是在清末民初学习借鉴西方法制,按照大陆法系法制模式建立起来的;第二,这种以大陆法系法制为模式建立的近现代中国法制,实际上是以法律比较或比较立法为起点的;第三,现代中国法制的发展与进步始终与比较法学密不可分;第四,比较法学的起点是法律翻译,重心是外国法律;第五,法律翻译直接影响和促进着现代中国法制的发展进步。” 显而易见,没有法律翻译,就没有现代中国法制。法律翻译与现今中国法制的发生,特别是与其发展进步命运攸关。法律翻译已经构成中国法制建设与发展的,一个导向性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随着各国在政治、经济、科技、贸易、商业、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相互依赖性日益增强,法律翻译也变得不可或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中文法律条文的翻译,特别是英译变得日益迫切。法律翻译是翻译中的高端服务,它主要服务于律师、外资企业、进出口公司等社会群体,质量要求和技术难度都相当高。在国内、国际社会生活中将日益发挥其重要的作用。法律翻译工作除了对译者及相关的条件提出较高的要求外,还受制于法律语言本身的特点。 目前,法律翻译从数量上看是一派繁荣的景象,但在质量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法律翻译不可避免地要遭遇一些困难,有些困难和问题甚至根本没有一个恰当的解决办法,如不能逾越的文化差异和不可克服的法律翻译困境造成的文化间隙。因此,重视和推动法律翻译是法律界,包括官方和民间的共同任务。 有些翻译带来的问题直接进入学界,以讹传讹,给教学与科研带来许多不必要的讨论与争议,甚至带来立法理论上的混乱。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律翻译有着不可逾越的文化差异,但主要原因恐怕还是方法、技术及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