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海顿、莫扎特与贝多芬的时代
菲利普·唐斯 (Philip G.Downs)
“诺顿音乐断代史丛书”中译本总序
杨燕迪
在音乐史的学术研究中,断代史是一种业已成熟、且具有厚重积累的专门化著述类型。与一般“音乐通史”横贯音乐古今发展的漫长历程不同,音乐断代史着眼于某个相对自足而界限分明的历史分期,以更为精细的眼光和更为仔细的笔触考察与叙述该断代中音乐风格和音乐文化的发展轨迹及内在脉络。而有关西方音乐历史的断代,音乐学界早已达成基本共识——中世纪、文艺复兴、巴洛克、古典、浪漫、二十世纪,这六个断代已经成为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基本单位与依据,尽管上述断代的内在义理、年代界限甚至命名称谓仍在不断引发争辩。因此,由各个断代史的权威学者所撰写的通览式专著,就成为各断代史研究的标志性成果和标准性指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断代史论著不仅是音乐史教学和研究的权威教材与参考书,也代表着音乐史研究在某一阶段的学术高度和学科水平。
美国纽约的诺顿出版公司[W.W.Norton & Company]系英语世界中最著名的权威教科书和参考书出版社之一,其推出的各学科(包括音乐学科)论著一直被公认是高质量的具有“官方标准”地位的品牌图书。英语世界二十世纪以来诸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音乐学名著都出自这家出版社——其中就包括我们中国读者已经相当熟悉的保罗·亨利·朗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二十世纪中叶前后,诺顿公司即联手当时美国几位最具代表性的音乐学家推出了一套至今仍在发生影响的音乐断代史论著。这其中包括古斯塔夫·里斯的《中世纪音乐》和《文艺复兴音乐》,曼弗雷德·布考夫策的《巴洛克时代的音乐》,阿尔弗雷德·爱因斯坦的《浪漫时代的音乐》以及威廉·奥斯汀的《二十世纪的音乐》。这几本既是专著又是教材的断代史,由于作者的权威性和论述的全面性,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对英语世界乃至世界范围内的音乐史教学和研究产生了不可否认的引领性作用。
时至二十世纪末及新世纪初,上述几部断代史论著自然已不能反映学术研究的进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