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世财政史研究

[日] 岩井茂树
内容提要 岩井茂树 本书的第一部,即“财政结构的集中与分散”,以清代的财政制度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明确了正额财政的集权构造,另一方面也指出了正额财政之外还广泛存在着各种附加性或追加性征收项目。以此认识为基础,考察两者之间存在的互补性,并分析了18—19世纪的变化过程。 第一章,首先概述了清代财政的基本情况,论述岁入和岁出的结构以及它们的发展倾向;其次,从宏观角度考察了17世纪中叶开始的经济变动,分析了财政收支情况与经济变动的关系。通过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在18世纪的100年间,尽管白银的购买力不断降低,导致了物价上升,但正额财政的实际规模却不断缩小。同时,由于州县财政开支的主要来源——“存留银”不断削减,而各种性质的“劝捐”“摊捐”又层出不穷,导致地方官府财政日益窘迫。为了解决经费问题,地方政府扩大了附加性或追加性课征项目的范围和数量。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认为:在财政体系中实行“原额主义”,其结果必然导致各种附加性或追加性课征的增大,并会造成财政负担的不均衡。同时,作为当时政治制度的必然结果,“馈送”“规礼”等官僚之间的私人赠送广泛存在。财政负担的不均衡和吏治的颓败使利害冲突更加激烈,社会不稳定因素逐渐扩大,最终导致了王朝的倾覆。 第二章及第三章剖析了京饷、协饷和酌拨制度的建立与演变过程。清朝中前期,一直实行严格的中央集权的正额财政制度。但在太平天国时期,随着酌拨制度的崩溃,开始摊派京饷与协饷,清朝财政呈现分权化倾向。到19世纪后半叶,实际上确立了以各省总督、巡抚控制的省级财政为中心的地方财政体系。 在这种地方财政体系中,外销的经费占有核心地位。第四章重点讨论了外销不断扩大的过程,并说明了随着外销领域的扩大,中央政府和各省之间围绕着外销经费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不断扩大。光绪九年(1883),朝廷以支付京官津贴为名,要求各省将部分外销款项送交户部饭银处。中央政府与各省为此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