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吾爱

〔美〕雷蒙德·钱德勒
1 中央大街上的黑人街区什么人都有,故事便始于此地。我刚步出一家狭窄到只能放下三把椅子的理发店。假如不是一个客户说,我或许能在此地找到迪米特里奥斯·埃莱迪斯的话,我根本就不打算来。埃莱迪斯是个理发师,我一直在找他。他老婆出钱让我将他早点儿弄回家,因此,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不过,埃莱迪斯太太没有给我一分钱,因为我依然没有找到他,这实在非常遗憾。 那大概是三月下旬的一个极为晴朗的炎热午后。伫立在那家理发店门外的我,正无聊地抬头看着从二楼弗洛里安餐饮娱乐中心伸出来的招牌。那招牌如霓虹般闪烁着。在对着招牌发呆的时候,我不经意间觉得身旁同样有一道瞄向二楼的视线。极为巧合的是,那道视线与我的视线最终都落在了一处。他一直凝视着楼上的窗户,窗户上到处都是灰尘。由于太过兴奋,他的表情显得非常夸张,就如孤陋寡闻的异乡人第一次观看自由女神时,自然展现出的令人好笑的虔诚。 瞥了一眼之后,我才了解到我身旁这个家伙是个十足的壮汉。他身高不到六英尺五英寸,却差不多有装啤酒的卡车那么宽。他的两臂无力地垂在躯体的两侧,就像失去了支撑一般。他站的地方和我相距不到十英尺。粗壮的手指间升腾起一股烟雾,手指夹着的是一根被遗忘了的寂寞的雪茄。 在他发呆的时候,汹涌的人流中混杂着如同射过来的激光灯般的打探的目光。在街上瞧见此类不同寻常的情景之时,那些走过的如同柴禾般干瘦的黑人感到非常惊讶。这也没什么稀奇的,因为他那身穿着实在太惹人注目了。谁还会在这个年代将一顶毛茸茸的博尔莎里诺帽子戴在头上呢?先不说这个,他竟然还披着一件做工简单的灰色运动外衣。外衣上有着大到能和高尔夫球相提并论的白纽扣。外衣里是件搭配着一条黄色领带的棕色衬衫。他的裤子是灰色的法兰绒的,正配他那双白色的、裂开了的鳄鱼皮鞋。他那毫无惭愧心的,呆板的脚指头,就在外面裸露着。他胸前的口袋中还有一条颜色与领带同样夺目的黄色手帕。他戴的那顶帽子依然是最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