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规制论

马健
序 文化规制:在建构自己中建构文化秩序 胡惠林 记得当年马健准备博士论文选题时曾问我:“胡老师,我看您的关于文化产业的研究文章多次提到和使用‘文化规制’这个概念,但是,您没写过一篇有关文化规制的文章。我可以把它作为博士论文研究的选题吗?”马健是一个读书细致并且很会思考的学生。我立即回答道:“当然可以啦!博士论文就是要选择导师也还没有研究的那些问题,而且是有价值的问题。关于文化规制问题我一直还没有想好,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去写。”“文化规制”是一个很有难度的研究课题。在研究文化产业和文化政策的过程中,这个问题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之中,但一直没有找到一个比较好的研究角度,所以也就迟迟没有动笔。听到马健提出来要把它作为博士论文选题来研究,我是很高兴的。 其实马健的个人兴趣是在艺术品收藏和投资方面,并且颇有心得,在艺术品收藏和投资领域小有名气,在读硕士期间就已经有论著发表。但是,马健一进校读博,我就和他“约法三章”:“博士论文不准做艺术品投资研究。”一来,对马健来说,做艺术品投资研究,这个博士也许会读得比较轻松;二来,马健硕士读的是科学技术哲学,已经打下了很好的思辨基础。马健应该去挑战他过去没有涉足过的领域,具体什么领域我不知道,总之不能做艺术品投资研究。也许我的做法颇有些武断。但是,当马健把《论文化规制》的博士论文写出来并且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时候,听到答辩委员会的专家们给予很高评价的时候,尤其是说“这样的题目只有胡老师才敢指导”的时候,我是颇有些得意的:马健是有潜力的!我没有看错他。本来是想把马健留在上海交通大学的。但马健是个孝子,要回四川成都侍奉父母,秉持中国古训:父母在,不远游。这就是马健:既现代,又传统。实属难得。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是中国古人对于文化的一种诠释。文化本身是因人的“规制性”需求而产生的。文化本身就是规制的一个结果。人类社会是一个有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