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

[法] 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
译本序 符锦勇同志重译了狄德罗的小说《修女》,叫我写几句话,以为序言。我能说什么呢?我想起的,是恩格斯对于狄德罗的赞语:“如果说,有谁为了‘对真理和正义的热诚’而献出了整个生命,那么,例如狄德罗就是这样的人。”《修女》这部小说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它是十八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运动者之一狄德罗,为了“对真理和正义的热诚”,所作出的一个重要的贡献。 《修女》所写的,是一个年轻的修女,为了不愿意当修女,为了逃避当修女的命运,所作的种种艰苦的斗争,以及因此而遭受到的种种迫害和苦难。“我看不到有什么事比违心做修女更痛苦的了”;“修道院比那些关押坏人的监狱还要可怕千百倍”;“您与其不顾女儿的反对硬把她送进一座修道院,还不如把她杀了”;从这些血淋淋的话里,可以想象到修道院的罪恶和可怕。然而,人的想象是有限的,修道院骇人听闻的罪恶,只有亲历其境的人才会知道,才会相信。狄德罗的艺术力量,就在于他以朴实的文笔和逼真的描写,使我们不能不相信。法国大革命时,罗兰夫人沉痛地说:“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我们读了《修女》,面对中世纪的黑暗,面对宗教的残酷和罪行,也不得不说:“神圣!神圣!天下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狄德罗等启蒙思想家,就是要撕破“神圣”的虚假外衣,把真实的面貌还给世人。 苏珊修女,因为是私生女,从小得不到父母的宠爱。十六岁那年,被哄被骗,加上被逼,被送进了修道院,被穿上了修女的制服。到了十八岁,她必须公开宣誓当修女。她性格坚强,在任何场合,她都不肯宣誓当修女。这下可惹恼了教会,于是,她的院长嬷嬷,她的神师,以至于她周围的修女,都以最大的迫害和愤怒来惩治她。通过对于这些惩治的描写,教会的专制主义,教会的愚昧和黑暗,都被揭露无遗。例如: (她们)扯掉我的头巾,下流地剥光我的衣服。……她们扔给我一件衬衣,脱掉我的长袜,用一只麻袋套在我身上,领着裸露着脑袋、赤着双脚的我穿过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