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值得思考的事物

[美] 索尔·贝娄
序言:从芝加哥启程 1930年代,是什么让一个芝加哥的少年开始写书?一个成长于美国大萧条阶段的年轻人为什么有决心认为自己首先应该是个文学家?我之所以使用“文学家”这个自命不凡的词汇,只是想强调这种野心和外在事实之间的对比。身为巨大的工业和商业中心的芝加哥,已经快被失业率拖垮,工厂甚至学校都被关闭,这个城市还是决定在密歇根湖岸举办一次世界博览会,其中将会有高塔、游乐项目、展览、中国的人力车,还有一个微型村庄——其中每天都会有一场微型婚礼,还有诸如妓女、骗子和扇子舞舞者这样撩拨人的东西。是有一点喜庆,却有多起阿米巴痢疾。一切并没有重回繁荣。几百万美元就这样被商人和政客们打了水漂。如果他们可以异想天开,那大学生们也完全可以不切实际。而在忧郁、沉重、轰鸣、低俗的芝加哥,什么选择是最不切实际的呢?为什么——要成为美的代表,人类灵魂的解释者,一个充满创造力、趣味、个人自由、慷慨和爱的英雄。即便是现在,我也不能说要成为这样一种幻想家不是好事。 1930年代和今日的区别在于,过去的那些幻想家不会得到他们的家庭的补贴。他们必须依靠自己拼上几年,或者至少得等到罗斯福新政(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哈里·霍普金斯)意识到一个大政府可以“购买”任何问题的解决方案,然后国内的很多地区开设了公共事业振兴署。我认为有可能是霍普金斯和罗斯福看到了,从1905年到1935年那些郁郁寡欢的知识分子在俄国、德国和意大利造成了多大的麻烦,因而认为每周付给人二十三美元去粉刷邮局墙壁或者编辑旅行指南是一笔超值的生意。这项计划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美国在战后的欧洲、可能也包括越南继续依循着霍普金斯的这条道路。 比如,我知道约翰·契弗一直在辛辛监狱教授写作课程。作家和囚犯经常会发现他们有如此多的共同点。而多亏了他们在大学修习的心理学课程,狱警似乎也懂得写书是一剂完美的良药,让囚犯记录自己的经历有可能会让他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