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的我:承认理论研究

[德] 阿克塞尔·霍耐特
前言 本书将大量近年来关于如何在黑格尔承认理论的基本假设上进行理论构建的讨论进展整合在了一起。在《为承认而斗争》一书中最初勾勒出我对黑格尔路径的解释之后,为了回应反对意见,我一直忙于矫正或进一步阐明我的基本立场。尤其是和南希·弗雷泽的争论以及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坦纳讲座(Tanner lectures),为我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让我得以对那些原本仍然模糊的思考做出更为精确的解释。但是沿着这条路向下走,并试图解决来自其他主体间性理论的各种冲击时,很多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毕竟,我力图重构黑格尔承认理论的理由是我收获了新的洞见,这些洞见不仅使我重新思考正义的概念,而且还导向了对社会化与个体化之关系,以及社会再生产与个人同一性结构之关系的更好解释。我近年来澄清这些关系的各种努力都汇集在本书中了。除了少数例外,这些文章都游走在社会哲学的边缘,在这里,只有将其他邻近学科的经验研究纳入考虑,规范性问题才能得到回答。 第一部分包含两篇文章,在这两篇文章中,我重新探讨了黑格尔实践哲学的本质构成。虽然在《为承认而斗争》一书中,我仍然认为只有在黑格尔耶拿时期的讲稿中才包含一种承认理论所需的各种融贯的要素,但是在对黑格尔成熟时期的作品进行更仔细的研读后,我逐渐意识到我之前的观点是多么错误。我不再相信黑格尔在发展一种独白式的“精神”概念的过程中放弃了他早期的主体间主义;相反,黑格尔终其一生都在力图将诸如社会实在这样的客观精神,解释为一组有层次的承认关系。在这种重估的基础上,我试图借助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来促进承认理论的发展。和黑格尔早期的著作相比,其中表达得更强烈的是一个开创性的理念,即社会正义是根据相互承认的要求来界定的,而且我们必须以历史发展和已经制度化了的承认关系为出发点。在讨论黑格尔的自我意识概念的篇章(第一章)中——这是处理《精神现象学》的关键一章——我试图澄清本书中承认的系统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