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回忆
[美] 菲利普·迪克
引 言
托马斯·迪什
老话说,作家分两种——作家的作家和读者的作家。后者是少数幸运儿,他们写的书,散发着奇异的费洛蒙(前者在自家实验室里怎么都复制不出这东西),年复一年占据着畅销书榜。这些书,大多数时候都满足不了精英读者的“文学”评论口味,可偏偏就能畅销。
至于作家的作家,他们的书能得到很高的评价(很多都来自满心钦佩的同行)。可是,读者却不买账。读者稍微瞟一眼这些书的书评,就能嗅出味道,知道出自“作家的作家”之手:比如,这部书的文体风格得到了高度赞誉(真正的读者作家,绝不会让自己的书被冠以“文体”这种高冷名词);书中的角色都很有“深度”;尤其是,这部书十分“严肃”。
作家的作家,通常会眼馋读者作家的响亮声名和种种特权;
偶尔,读者的作家,也会羡慕作家的作家头顶的光环(这些光环用版税可买不到)。亨利·詹姆斯,这位了不起的“作家的作家”,写过一篇很滑稽的故事,名叫《下一次》。这故事说的是一位读者的作家,和一位作家的作家,互相羡慕,决心交换位置。詹姆斯给这故事写的结尾绝对现实:严肃文学作家倾尽全力,写了一部“畅销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可是,书还是卖不出去。商业成功的那一位呢,也用了吃奶的力气,写了一部“艺术作品”。可是,评论家嗤之以鼻,读者倒是倾倒不已,书前所未有地热卖。
菲利普·迪克,在他那个年代,既是作家的作家,也是读者的作家;或者说,他两者都不是,完全属于另一种类型——他是科幻作家的科幻作家。这个结论有理有据——去看看迪克成堆的平装书封面就知道了。那些封面上,印满了科幻同行毫无保留的赞美:约翰·布鲁纳说他是“世上最有才华、始终保持高水准的科幻作家”;诺曼·斯宾拉德也说他是“二十世纪后半叶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厄休拉·勒古恩将他誉为美国的博尔赫斯,哈兰·埃利森更进一步,将他比作科幻界的“皮兰德娄、贝克特和品特”。布莱恩·奥尔迪斯,迈克尔·毕晓普,我本人,还有许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