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

[美] 所罗门·诺萨普
“实属巧合的是,所罗门·诺萨普曾栖身为奴的种植园也在雷德河沿岸,那正是汤姆叔叔饱受折磨的地方;所罗门·诺萨普笔下的种植园、奴隶的生活和当时发生的种种,将那段历史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 ——《走进〈汤姆叔叔的小屋〉》 第一章 我自出生起便是自由人,在自由州享受了三十多年的自由生活——然而一次绑架终结了这段自由:我被贩卖为奴,直到1853年1月获救,为奴十二年——别人建议我讲述一下我的这段经历,因为也许会有人对此感兴趣。 我在重获自由之后察觉到了北部各州对奴隶问题越来越强烈的关注。有些作家通过小说的形式用相对轻松的笔触展现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这些小说的传阅量破天荒地高,同时也引发了热议。 对于奴隶制度,我只能结合我所知道的和我亲身经历的事来谈谈我自己的看法。我希望能坦率而真实地陈述一些事实。不管小说里所呈现的奴隶制度是更屈辱还是更残酷,我只想讲一讲我自己的经历,绝不夸大其词,让读者自己去评判。 我能确认的最久远的父系祖辈在罗得岛州一户姓诺萨普的家里为奴,我们随了这家人的姓氏。这家人中有一位后来搬到纽约州伦斯勒县的胡西克定居,他把我的父亲敏图斯·诺萨普也带了过去。这位先生在大约五十年前过世了,他在遗嘱中解除了我父亲的奴隶身份。我的父亲从那时起成为了自由人。 我如今能重获自由并回到我的妻子和孩子身边,多亏了一位名叫亨利·B·诺萨普的先生的帮助。这位姓诺萨普的先生是仙蒂山的著名律师,他是我祖辈为奴的那户诺萨普家的亲戚;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渊源,他才一直向我伸出援手。 我父亲在获得自由之后不久就搬到了纽约州埃塞克斯县的密涅瓦镇。1808年7月,我在那里出生。我现在已经无从确认我们在那里到底住了多久。我们后来搬到了华盛顿县的格兰维尔,就在斯莱伯勒附近。我父亲在克拉克·诺萨普的农场干了几年,这位诺萨普先生也是老雇主家的亲戚;后来他去了莫斯街的奥尔登农场,这个农场就在仙蒂山的北面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