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
[美] 伊迪丝·华顿
第一卷
一
七十年代初某个一月的晚上,克里斯汀·尼尔森正在纽约音乐厅演唱《浮士德》。
尽管早有传闻说“第四十街之外”的远郊将新建一座歌剧院,其奢华壮丽堪与欧洲大都会的歌剧院媲美,但上流社会仍然喜欢每年冬天回到这社交圈中心的老剧院,回到他们金红两色的旧包厢。守旧者爱惜它的狭小不便,可借以排拒那些令纽约既惧怕又向往的“新贵”;多愁善感者恋恋不舍,因为它常能引发历史的遐思;音乐爱好者则是因为它出众的音响效果——这对于专门的音乐厅来说,往往是个问题。
那是尼尔森夫人当年冬天的首场演出。日报形容的所谓“出类拔萃的听众”为聆听她的歌喉,纷纷乘着私人轻便马车、家庭敞篷马车,或虽不够气派但颇为便捷的布朗马车,穿过湿滑积雪的街道而济济一堂。上歌剧院坐布朗马车几乎同坐私人马车一样体面,离开时则更显出优势(仿佛是在调侃民主制度):只需跳上排队等候的第一辆布朗马车即可,不必苦等自家马车夫因寒风和酒精而通红的鼻头从音乐厅柱廊底下闪现。是哪位了不起的马车行老板凭着绝妙直觉发现,美国人离开娱乐场时想要比前往娱乐场时更迅速。
纽兰·阿切尔推开俱乐部包厢门之时,花园那场戏恰巧启幕。这年轻人没理由不来得更早些,他七点钟便和母亲、妹妹一道用了餐,然后在摆着黑胡桃木玻璃门书柜和尖顶靠背椅的哥特式书房里慢悠悠抽了一支雪茄——房子里只有这间屋子是阿切尔夫人允许抽烟的。但是,纽约既然是大都市,而人人又都知道,大都市里早早赶到歌剧院并不“合宜”;是否“合宜”,对于纽兰·阿切尔所生活的纽约,就同数千年前主宰其祖先命运的不可捉摸的图腾恐惧一样重要。
他之所以拖延,也是出于个人原因。慢悠悠抽雪茄是因为他从心底里爱好艺术,玩味即将到来的赏心乐事比真正经历更令他感到一种微妙的满足,尤其当这乐事是精致优雅的时候,而他的乐趣大多如此;这一次,他所期盼的时刻更是难得而美妙——如果他将抵达的时机计算得恰与女主角的舞台监督合拍,那将是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