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故事

[美] 埃里奇·西格尔
一 一个姑娘二十五岁就死了,关于她,能说些什么呢? 得说她美丽。人也聪明。得说她爱莫扎特和巴赫。也爱“披头士”。还爱我。一次,她特意把我跟这些音乐界的人物扯在一块儿,我就问她把我排在第几,她笑笑回答说:“按字母先后为序呗。”当时我也笑了。可是现在事后再琢磨起来,我不知道那时她给我排名是按我的名呢(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得落在莫扎特的后边),还是按我的姓(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应该插在巴赫和“披头士”之间)。反正我都排不到第一,这么一想可就惹得我发起傻劲来,心里真窝囊得要死,因为我从小就养成了一种观念,认为任何事情我都应该名列第一。要知道,那是家庭的传统啊。 我念“大四”那年的秋天,去拉德克利夫学院图书馆看书成了我的习惯。倒不完全是为了去饱餐秀色,虽然我承认我也巴不得想看看。主要是那里安静,又没有人认识我,再说那里的“保留书”借的人也比较少。一次班里要举行历史测验,直到前一天我还连参考书目上的第一本书都不曾抽个空去翻过——这可说是哈佛的“地方病”了。就在这次测验的前一天,我不慌不忙来到“保留书”借书处,准备借上一本大部头著作,好靠它第二天保我过关。值班的有两位姑娘。一位高个儿,像是个爱打打网球的;另一位戴眼镜,大有依人小鸟的韵致。我挑了那个四眼小妞儿。 “你们这儿有《中世纪的衰落》这部书吗?” 她抬头瞪了我一眼。 “你们那儿不是有自己的图书馆吗?”她问。 “听着,哈佛学生使用拉德克利夫图书馆是规定允许的。” “我不跟你讲规定,预科生,我跟你讲道理。你们那儿有五百万册藏书。可我们这儿总共才可怜巴巴的几千本。” 嗬,好个自命不凡的丫头!在这种丫头的心目中,哈佛和拉德克利夫的学生人数既然是五比一,那她们姑娘不用说也就应当聪明五倍了。要是在平时,碰上这种丫头我非把她们奚落个半死不可,可此时此刻我实在少不了那本该死的书哇。 “听着,我需要用那本该死的书。” “请你说话放干净一点好不好,预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