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
[英] 丹尼尔·笛福
前言
丹尼尔·笛福(1660—1731)有着不寻常的经历。他出生在伦敦的一个信奉新教的家庭,父亲是屠夫(一说是油烛商),在王政复辟时期曾因为追随不肯宣誓效忠国教的牧师而举家迁徙。按照父母的安排,笛福本应成为一名教士,但是他在二十一岁时思虑再三,决定“下海”经商。此后,他投身工商业,参与政治甚至间谍活动,还写文章办刊物,也曾周游欧洲列国。他屡败屡战,事业大起大落,忽而发财,忽而破产,一时受国王赏识,一时被捕入狱。年近六十岁时他开始动笔写虚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1719),竟然大获成功。这促使他数月后便推出了该书的续集,并在短短五年内一鼓作气写出《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1722)、《罗克萨娜》(1724)等好几部小说。
《鲁滨逊漂流记》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造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地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济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是因为有什么浪漫的追求,而完全是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个不落带回英国。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算在其中),也几乎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